北京市“新交规”昨日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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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3:1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实习记者 周前进 杨在文记者刘戈)“下面我宣布表决稿获得通过。”昨日下午,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备受各界关注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在经过微调后,最终以51票的高票获得通过。据了解,此次表决,北京市人大常委会63名委员中共有53人到场,其中51人投票赞成,另有1票反对,1票弃权。新办法将在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表决结果出来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索连生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他认为“新交规”能够在当天以高票通过,证明该法规体现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他还表示,这部地方法规牵涉到了方方面面的利益,肯定不可能得到所有人的支持,只能是体现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所以有人反对是正常的”。执行“新交规”保险是难点 本报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通过后,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嘉彦。 谈到“新交规”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难点,王嘉彦认为将集中在保险以及赔偿额度上。国家规定“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由国务院制定,但目前国务院还没有出台,预计今年年底前将会完成。他个人认为,在国家强制保险规定出台后,将会对保险公司有一定的约束。 对于北京市“新交规”中的一个亮点———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王嘉彦说,这项资金将从强制保险中出。强制保险是有别于现行的商业保险的一种商业保险,它带有公益性,不以赢利为目的,但也不能让它赔本。之所以把保险定为“新交规”执行中的难点,王嘉彦说,据他了解,强制保险出台后额度不一定会很大,因为它要按照国民经济发展的程度来制定。因此还需要商业保险作补充。(谭卫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