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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燃煤锅炉将罚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3:41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黎文安)昨天,市环保局对全市部分使用锅炉的企业进行了检查,对庆安医院等四家未按规定继续使用原煤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下发了限期改正通知单。整改期限后仍然违规使用燃煤锅炉的单位将受到10万元的最高处罚。

  昨天上午,市环保局先后对公交一公司、庆安医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交大西区等重点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这些单位都不同程度储存了大量的原煤,其中庆安医院储
存的原煤超过了200吨,还有的单位虽然购买了少量的型煤,但并没有投入使用。市环保局对这四家未按市政府规定在限期内拆除不符合规定的燃煤锅炉,继续燃用高污染燃料的企业,当场下发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在11月1日之前拆除不符合规定的燃煤锅炉,改用集中供热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并对所存原煤进行全部清理。逾期仍未改正的,环保部门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没收相关设施。

  市环保局局长高献说,今年环保部门动手早,各方面的准备都比较充分,型煤推广进展比较顺利,目前全市使用锅炉的单位已经购回了10多万吨的洁净型煤和兰炭。他表示,对于规定期限内仍然没有改正的单位,环保部门除强制拆除燃煤锅炉外,还将对其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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