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兵书记”被判刑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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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3:5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10月22日上午,安徽省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宿州市原副市长李兴民涉嫌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兴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受贿所得人民币56.4万元、美元3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兴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别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
“登基”大阅兵 1997年,李兴民登上了亳州市委书记的宝座后,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和“心腹”商量后决心举行一次亳州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阅兵仪式,以庆贺荣登市委书记宝座。 阅兵前一天晚上李兴民住在亳州市榴花宾馆豪华套间(某中央领导曾住过的套间),次日清晨立即召集亲信开会,布置一级警卫任务,防止有所谓的“阶级敌人”来行刺他这位亳州市最高首长。 亳州市各行各业,公检、法司、土地、工商、税务等执法单位一律统一制服,武警组织方队在前,中小学放假参加阅兵,小学生手拿花环、鲜花、红旗、彩球等迎接李兴民的检阅,场面十分壮观,犹如国庆检阅一样。 李兴民乘上一辆敞篷小汽车,模仿中央首长的姿势呼喊“同志们好!”“同志们辛苦了!”受检阅的人员高呼“首长好!”“首长辛苦了!” 整个阅兵式闹剧持续了3个小时,全亳州市交通中断、全城戒严,为阅兵操练补助加班费,全市耗费200多万元,全部由李兴民批示报销,晚上市电视台还播放了阅兵式的全程录像,荒诞到了极点。 靠“表叔”王怀忠提拔 李兴民,祖籍亳州,安徽农学院农学专业毕业,高级经济师。1950年出生,1971年入党。 李兴民是回乡知青,当过大队书记,文革期间公社革委会推荐其上大学(工农兵学员),毕业后分配到农机站工作,因其会投机取巧,谎称与县委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李某是叔侄关系,后被提拔为副区长,不久被推荐上了安徽省委党校,之后官运一路亨通。 其间李兴民投靠了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已于今年2月被执行死刑),并喊王“表叔”,在王的关照下,他被提拔为亳州市副市长、常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直到1998年10月底省委决定调李兴民到宿县行署任副专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