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昨通过新交规 机动车不再负全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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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4:39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 北京消息:昨天下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新的地方性道路交通法规。 最引人注意的是,新交规对如何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进行了细化,指出在保险公司先行赔付,超过限额部分由机动车承担的前提下,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中履行了交通安全注意义务,并已经采取了适当
此外,新交规还取消了实行数十年的自行车登记制度;同时,对乱占车位的情况,也只规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取消了罚款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