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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谨慎乐观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6:05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让生不让活”的北京电动自行车管理现状一直是人们争论的焦点,尤其是在北京堵车日益严重的今天。昨天讨论通过的新交法中,涉及到电动自行车的条款再次引起生产厂家和市民的关注。

  新交法第十八条规定:“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其他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第十九条
:“申请非机动车登记的,应当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和车辆来历证明。申请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登记,应当符合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

  这是否意味着“黑孩子”———电动自行车将获得准生证?针对上述条款,市人大新闻处有关人士今天上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法律程序上讲,是否发展电动自行车取决于政府。也就是说,今后政府无论限制还是发展电动车,都将是有法律依据的。

  业内巨头,浙江绿源电动自行车老总倪捷今天上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看完北京新交法中与电动自行车相关的条例后心情感觉很复杂。毕竟,新交法并没有在法律上规定要限制电动自行车的发展,这就意味着电动自行车的生死大权握在政府手里。“我就想不通,北京交通这么拥堵,可供人们选择的交通工具就只有自行车、汽车和地铁等少数几种。自行车走不了太远,地铁线路太少,汽车太多造成道路拥堵,而电动自行车则可以作为一种方便百姓生活、缓解道路拥堵的交通工具出现。如今,在全国的大城市中,就只有北京和福州等地方不给电动自行车上牌照了。”倪捷表示,他在乐观等待相关佳音。

  电动车一族有句顺口溜:“开车堵、坐车烦、骑车累,电动车就ok。”今天上午,记者在马家堡“电动车大世界”看到,尽管目前北京还不能给电动自行车上牌照,但前来购买的顾客还是不少。销售人员告诉记者,2002年的时候北京市曾给电动车上过一次临时牌照,有效期到2005年12月31日,此后再也没给电动车上过牌照。虽然这两年电动车的销售情况还不错,但是上路后都没有合法行驶权。

  正在选购电动自行车的几位市民表示,如果北京允许给电动自行车上牌照,骑电动车上路就不会再有偷偷摸摸的感觉了,心里会踏实很多。 王军华 傅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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