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两博士生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被勒令退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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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4日10:09 生活报 | ||||||||
本报综合报道四川大学两名博士生最近因抄袭他人论文、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到退学处分。其中一名博士生的导师因未能履行好应有的职责,被学校通报批评。 据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蔡崇榜介绍,这两名博士生分别是王振平、沈杰。两人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严重违反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并在国内造成恶劣影响,根据有关条款,校方决定给予两人退学处分。(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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