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期能否随机应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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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4日10:31 宁夏日报 | ||||||||
10月20日,绵绵秋雨过后,全区最低气温骤然降到了摄氏零度以下,冻得人揣手跺脚,尤其是那些在家的老人,把冬天的行头全弄出来了。冻得没处躲没处藏的人们禁不住要问:能不能早点供暖?有关部门答复:不行,这是制度! 是的,制度规定供暖期是每年的11月1日到次年的3月31日。事先给出一个供暖的日期,这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有着种种的必要。人们建构供暖系统,为的就是弥补自然气温的不
过去,供暖是一种福利,规定一个刚性的制度可以理解。现在,供暖是商品了,而且价格不断地往上涨。既然是商品,按商品的属性消费者付了钱就应该由消费者说了算,就像水、电、煤气一样,消费者什么时候买,你就什么时候供。当然,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供暖还有其特殊性。那么我们的供暖制度设计能不能再精妙些———供暖不以几月几号论,而以室温降到几度论!那样,不是更为合情合理,更能体现以人为本吗?(王健)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