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刚案写入《广州年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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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4日10:45 燕赵都市报 | ||||||||
据南方都市报 《广州年鉴》2004年刊于近日正式出版。广州市抗击非典、孙志刚案等重大事件都列入其中。 《广州年鉴》社前社长梅国璋认为,所谓“以史为鉴”,是否写入“大事记”,要看该事件在广州地区的影响程度,看该事件是否有一定的历史价值、现实价值和参考价值。像“孙志刚案”这样一个个体的案件编入《广州年鉴》中,还是比较罕见的。
,《广州年鉴》2004年刊载录的广州地区2003年大事记中,对“孙志刚案”是这么描述的:(6月9日)“武汉青年孙志刚在广州被故意伤害致死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在《广州年鉴》“今日广州”图片专辑中,有一页“实施城市救助管理新办法”的彩页,总说明为:6月2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广州的“孙志刚案”作出终审判决。是年,国家废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遣送办法”,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广州年鉴》是由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广州地区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编纂的大型资料性工具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