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杂谈:为领导下基层配律师鼓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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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4日11:13 法制日报 | ||||||||
政府设立法律顾问处或聘请律师顾问团,这不算什么新闻,但领导视察或下访时带着律师,这就是新闻了,而且是应该予以称赞的新闻。这样的新闻,这样的创新就发生在经济发达的沿海省份浙江。 报载,浙江省委、省政府最近作出决定:凡省级领导下访去基层,必须聘请律师为随行顾问,商量解决涉法信访问题。上月开始,浙江有关部门已选聘了22名职业律师当省领导
据了解,目前,浙江大部分地市县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都配有若干名顾问律师。丽水、绍兴等地还给每个领导专配1名律师,宁波市政府则已在浙江率先建立了律师顾问团,杭州市在市长接待日里也会请律师与市领导共同商量解决涉法信访问题。 可以说,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为浙江省委的做法感到高兴,为浙江的律师感到高兴,也为浙江的老百姓感到高兴。 领导干部配备律师为依法行政带了一个好头。依法治国是党中央提出的治国方略,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要靠各级党委和国家机关的努力,要靠各级党政干部的行动,要靠各地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的具体实践。而所有这些,各级领导干部是关键。俗话说,上行下效,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其一言一行往往会对下属产生重要影响,会直接影响到下级部门在制定政策、对重大事务决策时的态度。这也是从“一五”到“四五”近二十年都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重点对象的原因。领导干部配备律师出行,表明了领导干部对法律的尊重,表明了高级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决心。 高级领导干部在遵守法律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对下级干部具有很好示范作用。 领导干部配备律师也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领导干部下基层,都希望听到老百姓的真实声音,看到基层的真实情况,解决老百姓最关心的一些问题,而这些都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领导干部配备律师,不仅多了一个听到下边真实情况的渠道,而且在处理问题的时候,能够更有效地依法保护群众的利益,将依法行政和为民解忧有机结合起来。同时也可以减少工作上的失误,对改变政府的工作作风也会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在大力倡导依法治国,大力弘扬依法行政,大力提倡执政为民的今天,浙江的做法具有示范意义,让人欣喜。笔者希望这样的做法能够真正地制度化,能真正地发挥律师的作用。也希望浙江不仅在涉法信访时领导带着律师,在解决其他问题时也能带着律师,更希望浙江的做法能够为其它的地方所效仿而不是一枝独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