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不得妨碍邻居通风采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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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4日11:30 北京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在不少地方,有的新建楼房严重影响相邻住房的通风采光,受影响的这些人家投诉无门。22日再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将切实维护这些人的权利。草案规定,建造建筑物,应当与相邻建筑物保持适当距离并适当限制其高度,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草案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铺设电线、电缆、水管、煤气管等管线必须利用相邻土地
草案规定,建筑物的屋檐滴水,不得直接滴注于相邻的不动产;安装空调等设施,不得因滴水、噪音对相邻的权利人造成损害。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有权要求施工的不动产权利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