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刚案写入《广州年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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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4日13:17 汉网 | ||||||||
《广州年鉴》2004年刊于近日正式出版。广州市抗击非典、孙志刚案等重大事件都列入其中。《广州年鉴》社前社长梅国璋认为,像“孙志刚案”这样的个案编入《广州年鉴》中,比较罕见。 《广州年鉴》中,对“孙志刚案”是这么描述的:(6月9日)“武汉青年孙志刚在广州被故意伤害致死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6月2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
2003年3月17日晚,27岁的孙志刚因未携带证件,在广州市被错误作为“三无”人员送至收容待遣所,18日,被送往收容人员救治站。20日,孙志刚被收治人员殴打致创伤性休克死亡。此事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经法院审理,涉嫌故意殴打孙志刚致死的12名被告及涉嫌渎职犯罪的6名被告,被处死刑及有期徒刑,相关部门负责人受处分。(来源:新华社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