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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以身撞车诈钱财新交法成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4日14:41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上海讯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竟让个别不法分子找到了“致富捷径”。利用相关法律规定,一些不法分子故意“以身撞车”,进而诈骗赔偿,这种新型的犯罪手法近来开始在申城蔓延。

  上海某建筑设计院的陈先生近日驾驶桑塔纳车上班,与往常一样,已有6年驾龄的陈先生只把车开到时速5公里左右,快到单位门口时,陈先生看见前方右侧出现几位行人。突然
,“意外”发生了,一名外地女子高声喊停陈先生的桑塔纳。车后方,一名外地女子捂着左手哀叫不止,另一名外地女子则指着陈先生大叫“撞人了”。陈先生一脸诧异地走下车。外地女子表示,陈先生的车在经过时右侧反光镜撞到了她的左手,要陈先生送“伤者”去医院,要不就赔钱。此时,“伤者”还振振有词地搬出了新交通法的规定:“你机动车撞了我,就算是我们乱穿马路不对,你也要赔钱。”束手无策的陈先生只得拿出手机拨通110,“受伤”女子见状立刻夺路而逃。

  事后,上海也有出租车公司向警方反映了类似案件线索。警方综合各方面信息后确认,这类新型犯罪手法是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某些规定,故意制造行人违法导致机动车撞人事故,进而诈骗赔偿。(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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