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天花板竟漏水 七老人愤诉珠海某颐乐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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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4日15:1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佛山讯 天花板四处漏水,木地板松动不稳,没有电视机、电话机、床头灯———这就是广东佛山七位古稀老人购买的珠海某颐乐园“三星级别墅”。 邓婆婆是购房者之一,2002年,她花4万多元购买了该“别墅”15年的居住权,日前,她与有着同样遭遇的其他6位老人,以“该颐乐园隐瞒了真相、有欺瞒消费者嫌疑”为由,决定解除协议,但至今未能得到应退款项。
连电视电话都没有 邓婆婆告诉记者,2002年4月,她向珠海某颐乐园佛山办事处购买该园15年的居住权,花了47500元。双方还签订了协议书。 同年6月,邓婆婆夫妇住进了“三星级别墅”,却发现此处无电视机、电话机、床头灯等,木地板松动不稳,天花板四处漏水,装修、家具、窗上用品都很一般,而协议书中规定的“全日制24小时服务”也未兑现,还得按时交购买居住权以外的月费。 入住别墅每天仅12元? 家住佛山禅城区的胡先生说,在去珠海玩的时候,随“导游”来到了珠海某颐乐园,“导游”向他大力推荐:此处一年的入住费4800元,每天不到12元,胡先生心动,便马上在该园办公室交100元定金,决定购买颐乐园一年的居住权共4800元。 回到佛山后,胡先生便与颐乐园佛山分公司签了协议,并把余下的4700元交给了工作人员。 2002年9月和10月,胡先生分别两次到那颐乐园度假,发现那里的服务很多与协议上的规定不符。 七老人携手索赔 2003年5月,邓婆婆等七位老人向佛山消委会递交了投诉书,由颐乐园所在地珠海市斗门区消委会处理,但一直没有结果。 颐乐园先后三次派人与七位老人协商,并承诺2004年6月30日前偿清老人应退款,之后该园分别给邓婆婆等三位涉及金额较多的老人寄了一部分应退款。还称胡先生涉及金额较少,以后一次性付清。 但此后老人再也没有收到过退款。 今年6月29日,胡、邓、林三位老人来到了珠海颐乐园总公司,该公司杨经理称:公司现在没钱,无法赔偿。 双方不得不对退款期限作调整,新协议规定,最迟今年年底还清退款,但至今,几位老人没有收过一分钱退款。 该颐乐园濒临歇业 邓婆婆告诉记者:珠海市民政局发给该颐乐园的经营批准书到2003年期满,颐乐园在2003年已经是歇业状态,其佛山、新会等地办事处已结业。 记者随后从珠海民政局了解到,该局的确发给某颐乐园经营批准书,“但如果老人觉得合法权益受侵害,完全可以去有关部门投诉颐乐园。”该局一工作人员说,此颐乐园老板已破产,颐乐园也无法再经营,目前园内只住一户老人。 记者还从颐乐园代理律师宋先生处获悉,该园负责人很有还款诚意,正在广筹资金,但仍然资金紧张,无力偿还几位老人的退款。 (丁华 王宇 崔利波)(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