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车改”的最大受益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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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4日15:36 法制晚报 | ||||||||
“公车改革”是一个吵吵已久的话题。究竟怎么改?又是一些省市颇为“头痛”的难题。所谓“难”,其实就难在“车改”后的补贴标准设置上。10月22日,《法制晚报》报道了东莞公车改革方案即将出台的消息,其“车改”的主要内容是厅级干部不参加车改,局(处)座每月车补3000元,如果半年内购买私车还将获得补贴。 看了东莞的车改方案,笔者总感觉有些不尽如人意。
首先是车改后补贴的标准是否悬殊太大。比如,车改后,正局(处)长每月3000元,调研员、副局(处)长每月2800元,依次类推到办事员只有每月的600元,补贴中最高与最低之间的差别竟高达5倍,不知制定这种补贴标准的依据是什么。另外,这种补贴属不属于纳税范围,也没有明确,给人留下的是变相增加收入的感觉。 其次是虽然实行了车改,但是同时又规定,40个人的单位编制可保留一台车,40至80人的单位可保留两台车,以备公共之用。也就是说,有的单位仍然会有“公车”享用。按理说,公车改革就是要彻底改掉公车,实行用车的“货币化”,如果仍然保留一两台公车,难免就会造成一边兜里揣着补贴,另一边又继续用公车办事的现象,这无疑与车改的精神和大原则是相违背的。 再有就是参加车改的人员在车改6个月内购买私车将按照职务高低预支本人最长不超过3年的公务交通补贴。此举虽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个人购买私车,但提前预支的大量交通补贴却将由政府来承担,而且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不能不说也是一种变相的福利。比如就拿一位局长来说,其每月的补贴是3000元,一年的补贴是3.6万元,三年就是10.8万元,完全可以购买一辆像样的诸如捷达、桑塔纳类的私家车,还不用自己掏腰包。 如此看来,东莞的公车改革中的最大受益者是那些以前就有公车坐的领导干部,制定的所有优惠政策,也都是以领导干部为参照系的。东莞实行车改后,领导干部的“待遇”不仅没有降低,而且还更加实惠,这对广大的普通干部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如此这般,实行车改的初衷和目的就大打折扣了。 作者:卫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