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气泄漏爆炸事故责任人受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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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4日15:55 浙江在线 | ||||||||
经重庆天原化工总厂“4·16”事故调查组调查确认,“4·16”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按照有关规定,经重庆市委、市政府批准,重庆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决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处分。 给予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化医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缪光奎党内警告处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经济运行部部长李华夏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对事故发生负有主
今年4月15日下午,处于重庆主城区的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氢分厂2号氯冷凝器出现穿孔,有氯气泄漏,厂方随即进行处置。16日1时左右,列管发生爆炸;凌晨4时左右,再次发生局部爆炸,大量氯气向周围弥漫。由于附近民居和单位较多,重庆市连夜组织人员疏散居民。16日17时57分,5个装有液氯的氯罐在抢险处置过程中突然发生爆炸,当场造成9人死亡。事故发生后,重庆市消防特勤队员昼夜用高压水网(碱液)进行高空稀释,在较短的时间内控制了氯气扩散。 为避免剩余氯罐产生更大危害,现场指挥部和专家研究决定引爆氯罐。18日,存在危险的汽化器和贮槽罐终于被全部销毁。全市解除警报,同时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展开事故调查。 氯气泄漏爆炸事故,导致江北区、渝中区、沙坪坝区近15万人疏散,引起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和重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来源: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