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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妈妈孕期要做哪些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4日18:38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编辑同志:

  我已怀孕6个月,是一个即将生育小孩的准妈妈。自从怀孕后,我已多次到医院检查。前几天,我到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所领取保健手册时,保健医生又给我开出了一连串检查清单,其中一些项目(如B超)我已多次在其他医院检查过。据我了解,孕妇不宜多做B超一类检查。于是我提出是否可以免做B超一类等检查过的项目,可保健医生不同意,说领取保
健手册,就必须进行相关检查,因为保健所要对胎儿的健康负责。对此,我有一些疑惑,孕妇领取保健手册,到底需要做哪些检查,请记者帮助咨询,让我们这些准妈妈们既能对母子的健康放心,又能尽量减少经济负担。刘女士

  附记:接到反映后,笔者进行了调查。孕产期检查知多少?

  笔者从有关单位了解到,孕产期检查大致包括: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两部分。

  产前检查包括:常规检查和特殊检查。常规检查包括定期测量孕妇的体重、宫底高度、腹围以及血压,检查孕妇的血、尿,以及胎儿的生长发育、胎儿是否存在宫内缺氧或发育迟缓等异常情况,及时发现或防止妊娠期间容易发生的各种并发症如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妊娠糖尿病等,对胎儿做一些B超检查,以了解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组织结构的畸形。

  产后访视是保证妇女儿童健康的一个重要环节,一般要回访3次,每次访视的统一收费标准为5元,总费用15元。到哪里检查,孕妇有选择权

  省卫生厅有关人员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规,为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卫生部门建议孕妇到医疗机构做产前检查。为了规范管理,要求孕妇到所属的妇幼保健机构领取保健手册,登记检查情况。但在哪里检查,孕妇有自由选择权,相关单位不能以发“保健手册”为由强制孕妇检查。

  据了解,卫生部门规定只有县区级以上的医疗机构,才有资格做产前检查。孕妇自由选择医疗机构时,不能图便宜到不合格的医疗机构做检查。检查结果需经核实

  采访中,相关专家也指出,颁发保健手册的妇幼保健机构要对孕产妇的各项检查结果负责,所以希望孕妇最好到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机构检查。如果孕妇已到其他医疗机构做了相关检查,必须保存好相关证明材料,以备颁发保健手册的医疗机构核实。

  作者:彭顺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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