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资委对28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业绩考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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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4日21:45 新华网 | ||||||||
新华网武汉10月24日电 (记者高友清)记者在24日下午结束的湖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会议上获悉,从2005年开始,湖北省国资委将对28家出资企业的法人代表、专职党委(党组)书记和组织配备的总经理实行经营业绩考核,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由于缺乏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机制,湖北省部分国有企业运行质量不高,经济效益
据湖北省国资委副主任王泽洪介绍,湖北省这一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考虑到各个企业的资产规模、历史包袱、经营难度等方面有所不同,确立了难度系数;设立了反映出资人关心的资产回报类的共性指标和反映企业差异化的分类指标,设立了各项指标的权重,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40%,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20%,分类指标20%,其余20%为任期内三年的年度经营业绩;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分为A、B、C、D、E五个级别,并与企业负责人的年薪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当考核结果为E级时,绩效年薪为0,考核结果为A时,绩效年薪在2至3倍基薪之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