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专门为考试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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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00:4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北京消息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考试行为,我国将专门为考试立法。据介绍,《国家教育考试法》的建议稿已经形成,该建议稿由教育部有关部门牵头起草。目前,建议稿已经过六次反复修改,近期将呈递国务院法制办。 据了解,这部《国家教育考试法》规范的范围只包括由国家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类考试,例如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以及成人自考等。其他部门和其他社会
(杨在文)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