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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大款警察”贪的古玩堆成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01:51 时代商报

  因为贪污、受贿而被判处死刑的“大款警察”林福久的案例,近日被搬上了辽宁省鞍山市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大会,成了典型的反面教材。这是被没收的林福久非法占有的部分财物。

  【本报讯】据新华网消息,因为贪污、受贿700余万元,非法聚敛财富5000多万元而被判处死刑的“大款警察”林福久的案例,近日被搬上了辽宁省鞍山市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大
会,成了典型的反面教材。

  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原局长林福久一度是当地的风云人物。自1994年以来,他在担任这个市检察院税检处处长和公安局税侦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大肆索贿、受贿、贪污700余万元,并犯有重婚罪。此外,他还通过违规经商、非法放高利贷、非法占有和收受钱物等违法违规手段,聚敛个人财产高达5800多万元,曾一时引起省内外轰动,被人称为“中国最富有的警察”。2004年4月8日,鞍山市纪委、市监察局决定给予林福久开除党纪、行政开除处分。2004年5月24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重婚罪一审判处林福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04年7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对于这个发生在当地却震动省内外的典型腐败案例,鞍山市于10月22日组织了近千名实职副局级以上干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林福久的腐败事实和痛苦反思,被鞍山市纪检部门制成一部长达40分钟的警示教育片,首次在党员干部中公开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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