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交警殴打报警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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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06:33 齐鲁晚报 | ||||||||
本报讯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23日,湖南衡阳警方正式宣布,对在闹市驾车撞翻5人的肇事司机李江实施拘留。 10月19日中午12点30分,一辆牌号为湘D03493的凌志300型小轿车从衡阳市湘江一桥驶向湘江南路,下引桥时撞上了路边的人行道。在调整车位后该车又向市中心医院方向疾驰。忽然,在路中央又猛地掉头,将一辆正在行驶的摩托车上3人撞翻在地。司机从驾驶室出来
在交警赶到现场勘察时,该司机用手机召来一辆牌号为湘D09208的桑塔纳轿车,从车上走下几名男子,在“凌志”司机的指使下,殴打报警的群众,并威胁上前制止的雁峰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兴阳:“我记得你了,要卸掉你的手脚!” 据查,肇事司机名叫李江,现年35岁,系该市一服装公司(当地著名民营企业)老板。22日上午,雁峰区交警大队以交通肇事正式立案侦查,要求李江立即到交警大队接受警方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