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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基层法院院长任免需要征得上级法院同意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07:46 法制日报

  安徽基层法院院长任免需要征得上级法院同意

  本报讯(记者李光明)为切实加强基层法院建设工作,安徽省强调基层法院院长任免需征得上级法院同意,而基层法院其他领导成员任免也需征求上级法院意见。

  在近日召开的安徽省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上,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要求,要
保持基层法院法官队伍的稳定性,就必须从制度上保证基层法官的稳定。对此,他提出,基层法院院长的任免要征得上级法院同意,而基层法院其他领导成员任免也要征求上级法院意见。对基层法院院长不到任期届满,原则上不要调整,这样有利于基层法院的发展和资深法官的培养。

  此外,安徽省针对基层法庭两庭建设负担重、欠债多等问题提出了分级负担原则,要尽快加以消化,财政转移支付则重点向负担重的地区倾斜,加大支付力度,以切实改善该省基层法院建设发展相对滞后和负担重问题。据统计,安徽省已建的“两庭”欠债达2.09亿,有个别法院仍在租用民房开庭审理案件,造成该省基层法院人才严重流失,法官队伍出现断层,影响了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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