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竞赛还是捞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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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08:10 新桂网 | ||||||||
据《东楚晚报》10月24日报道,湖北省阳新县作协、教育局、国税局联合下发“关于举办国税杯中小学生作文大奖赛的通知”,规定农村学生每篇参赛作文收费3元,城区学生每篇参赛作文收费5元,并严令“任何学校不得借故拖延或缺席大奖赛”。 组织作文竞赛不能说是坏事,但不能强令学生参赛,更不能收费,这是国家明文规定的。阳新县有关部门与其说是为教育呕心沥血,不如说是为赚昧心钱而巧立名目、处心积虑
作文竞赛既然命名为“国税杯”,阳新国税局很有可能是赞助单位;教育局直接管辖中小学校,这样的活动更是少不了;耐人寻味的是阳新作协,怎么也热心地参与到孩子们的活动中来了?是不是给学生和家长一种印象:作家来关注我们的作文了!阳新县是国家级贫困县,那3元5元的参赛费,看似不多,但不知会使多少家庭皱起眉头。我猜想,那几家单位在下发参赛文件的同时,可能还有一份关于如何分成的内部协定吧!有关部门应该好好查一查,如此恶劣的乱收费行为,不仅要得到制止,更要追究责任!(余清明) 作者:余清明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