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让私有财产神圣起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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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08:10 新桂网 | ||||||||
据《当代生活报》、《华西都市报》10月24日报道,继保护私有财产条款写入宪法之后,以单行法形式详细规定保护私有财产的物权法草案再次提请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审议。 再次提请审议物权法草案,反映了时代的要求和公众的意愿。近年来,私有财产的安全性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而通过法律保障私人财产权,就有了让私人财产权神圣起来的宪政意味。
一个人需要有两种安全感,一个是人身安全,一个是财产安全。在市场经济体制确立的今天,要实现法律和社会公正,要实现法的平等价值,必然要求尊重和保护公民的权利尤其是私人财产权。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实现社会公平、法律平等必须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规则,必须尊重法治和财产法律制度,必须尊重公民财产权利。因为社会公平调节机制的结果最终要表现为财产权利的合序归属。如果不能尊重和平等看待公民的财产权,社会公平调节机制运行的结果也不会得到应有的尊重。在法治基础上,私人财产权不可侵犯和社会公平、法律平等的调节机制是可以统一的,因此尊重并平等保护私人财产权是我们为实现法律、社会公平和正义而进行的涉及财产权的制度选择的基本出发点。 修改和完善现有法律体系中保护私人财产权法律制度,是宪政政治的必然结果。只有私人财产保护法律、保护制度确实建立和完善了,人们的私有财产观念、行政行为的方式及司法保障的水平才会迅速改变。尽管不少人都承认私人财产给中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带来了大量的益处,但在现实中,私人财产正在面临着一系列的难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产权制度、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法律保护的抽象化、司法执行的不力,这些使私人财产和私人经济陷入了发展的困境。 在正在完善市场经济的今天,我们要努力通过法律让私人财产神圣起来。这,正是再次提请审议的物权法草案给我们的鲜明启示!(朱四倍) 作者:朱四倍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