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要让“天条”落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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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09:59 沈阳今报 | ||||||||
盛大林人们期待已久的《物权法》草案日前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这是继保护私有财产条款写入宪法后,以单行法形式详细规定保护私有财产的物权法草案再次提请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审议。据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物权法(草案)》时一致希望物权法能尽快出台。(据10月24日《新京报》) 《物权法》为什么让人如此期待?因为它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都息息相关。随着
也许有人要问:“保护私有财产”,新修订的《宪法》不是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吗?是的。但仅仅有《宪法》是远远不够的。 对此,生动的事实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就在今年3月新宪法颁布之后,北京、开封等地接连发生了居民手持《宪法》抵抗强制拆迁的事情。这些居民所要保护的就是他们的私有财产。可是,当地政府在没有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就要强行拆除他们的房屋。按照“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宪法规定,居民们的行为当然是有理有据的。然而,庄严的《宪法》未能挡住隆隆的推土机,居民们的维权行动不但都以失败告终,而且连官司都打不成。 明明《宪法》有规定,为何不能依法维权?因为中国的宪法没有司法化。法院不能援引宪法判案,公民也不能依据宪法提起诉讼。迄今为止,对于老百姓来说,“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仍然只是个“画饼”。 私有财产权除了要有最高层次的宪法保护之外,还应有民法保护和单行法保护。《物权法》就是要将宪法有关财产权保护方面的原则性规定细化、具体化,使宪法规定成为老百姓可以拿起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 宪法就像是“天条”,具有最高的权威。但如果它总是待在“天上”,被人们“供起来”,那么对人们来说就只能是“望梅止渴”。若要真正护佑公民,“天条”就必须“落地”。 有专家认为,《物权法》“两个月后三审通过的可能性非常大”———让我们共同期待!相关报道见今报7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