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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九成以上村委会实现村民自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10:16 中国西藏新闻网

  借散步的机会上村委会门口看看“公告栏”里公开的村务、了解村里发生的大小事,是次麦村村民曲扎每天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今年60岁的曲扎老人说:“村里的事都是由我们自己作主的,我必须关心自己的事情。”

  西藏洛扎县次麦村在5年前还是个远近闻名的“落后村”,干群关系紧张。自1999年,全村开展村民自治活动以来,村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村干部,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进入
村委会领导岗位,他们从抓农民增加收入入手,带动了全村各方面的变化。

  次麦村是西藏5000多个村委会开展村民自治的一个缩影。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厅长单增卓扎说:“自1992年,西藏在农村牧区逐步推行村民自治,村民用豌豆、哈达投票选出满意的村委会干部。如今,通过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观念正深入人心,西藏农村也由此而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据拉萨市曲水县民政局负责人介绍,县里部分村委会过去连办公场所都没有,只能到村委会主任家里开会,村委会主任不仅得不到任何补贴,还得赔上酥油茶钱。开展村民自治后,全县已有11个村办经济实体,仅2003年村集体收入就达到91.62万元,并利用这些收入先后新建和维修了一批村办公场所和活动室,共减轻农牧民群众负担17.41万元。

  次麦村村委会主任旺堆还记得,当年他以多出竞争对手15条哈达而当选村委会主任。上任后,他从发展经济入手,带领村民开采附近山上的花岗石,村集体收入从5年前的500元增至50万元,全村人均收入由不足800元增加到2753元。截至目前,次麦村村委会共出资25万元,为34户村民修建了新房,还为村里购买了一套电视信号接收设备,全村已拥有电视机44台。

  通过村民自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西藏农牧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到了法制保障,民主意识不断增强,村民的参选率在90%以上。林芝县真巴村村民巴桑罗布说:“每次村干部换届选举我都要参加,这不仅仅是选谁当官的问题,而是关系我们全村的利益。”

  单增卓扎说,西藏农牧民占全区总人口的80%以上,实行村民自治,对维护西藏的稳定、推动农牧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据自治区民政厅最新统计显示,目前全区已有70个县(市、区),622个乡(镇)、5591个村民委员会开展了村民自治工作,分别占西藏县、乡、村总数的95.89%、91.07%和93.8%。

  新华网

  作者:记者颜园园尕玛多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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