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气泄漏爆炸事责任人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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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10:16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据新华社重庆10月24日电经重庆天原化工总厂“4.16”事故调查组调查确认,“4·16”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按照有关规定,经重庆市委、市政府批准,重庆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决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处分。 给予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化医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缪光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化医控股集团公司经济运行部部长李华夏
今年4月15日下午,处于主城区的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氢分厂2号氯冷凝器出现穿孔,有氯气泄漏,16日1:00左右,列管发生爆炸;4:00左右,再次发生局部爆炸,16日17:57,5个装有液氯的氯罐在抢险处置过程中突然发生爆炸,当场造成9人死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