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青海完善挂职干部高原津贴发放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10:29 新华网

  本月,青海省财政厅就完善通过省委组织安排来青的中央国家机关挂职干部(含博士服务团成员)高原津贴发放提出办法,并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这一办法。

  根据省财政厅通知,为保证挂职干部高原津贴按时足额发放,挂职干部的高原津贴由省财政厅统一发放,津贴标准仍按青财行字(2002)1164号文规定执行。挂职干部的公用经费,由省财政厅每年为每人按一定数额下达,以解决其在住房等方面的费用问题,不足部分
由所在单位负担。为便于挂职干部国庆等长假回家探亲,由省财政每年每人一次性补助探亲路费5000元。

  此外省委组织部每年将统一为挂职干部安排一次体检。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纯情刀郎
情人、冲动的惩罚
动画梁祝
中国神话爱情故事
雅韵国粹
水墨精华国粹雅韵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