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公平的制度与不公平的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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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11:32 京华时报 | ||||||||
作者:王毅 新闻主体:据本报报道,10月23日上午,在2004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北京科技大学考点的考场内,参加考试的付先生和郭女士在考试开始后10分钟时被监考老师“请”出了考场,原因是他们的身份证已经过期。在北京科技大学考点,因为类似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有20人左右。
不是因为替考,也不是因为作弊,而是因为身份证过期而被取消了考试资格,如此结局虽然只涉及区区的二十几人,但其中暴露出的问题却不容忽视。 我们并不反对考试中严格考试纪律,因为这是保证考试公平的必要措施。但发生在北京科技大学考点的这一幕,虽然让考试的纪律与制度得到了保证,但最终达到的效果却有可能与公平的目标背道而驰。 也许与绝大多数的考生相比,这二十几名考生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但我们能否只因为一条僵硬的制度,就不分青红皂白地将这些考生的考试权利剥夺,让这些考生一年的努力就此化为乌有? 制度本身是僵化的,而执行制度的人却不应僵化。制度设计的本意是为了达到公平的终极目的,但当僵化的制度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无法保证公平实施时,执行制度的人是应依旧坚持制度,还是应采取一种合理的变通方式,从而避免不公平现象的出现?这的确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再进一步看,在身份证过期的情况下,为什么考生随身携带的户口本、驾照及工作证都不能被用来证明自己的身份?该项考试是否有必要将身份证视为考生惟一的身份证明?当保证公平的制度在执行中起到了适得其反的作用时,制度的制订者和执行者就有必要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一番反思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