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非法充值电话卡牟利36万被提起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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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12:10 新华网 | ||||||||
陆川人陈某伙同他人,对200续存卡进行非法充值,并以低于市场销售价出售,牟取暴利。其中,陈某共窃取财物价值达30多万元。10月22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和阮某涉嫌盗窃罪被南宁市新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找到了“致富捷径”
2003年11月16日,陈某与武鸣县人阮某在南宁市新华街闲逛时,无意中发现一张200电话卡内的金额可同时足额转入两张200续存卡。 在几次实验成功后,陈某认为自己找到了“发财”方法,并利用此方法从2003年11月16日至同年11月18日止,伙同阮某一起用此方法进行非法充值,将面值为5000余元的200电话卡内的金额非法充值成28000余元,并将非法充值的200续存卡进行销赃,其中有22000余元系非法扩大(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3000余元)。 分开单干真疯狂 因内讧,两人于2003年11月23日“正式分手”,开始单干。2003年11月20日开始至12月18日止,陈某对200续存卡进行充值,多次反复充值到多个200续存卡上,然后将非法充值的200续存卡以低价出售,牟取暴利。经被害单位统计,从2003年11月20日起至2003年12月18日止,先后有合法面值近10万元的200电话卡被串转虚存后扩大成为面值68万余元的200续存卡,其中有58万多元系非法扩大(市场价值人民币35万余元)。2004年1月5日,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阮某从2003年11月26日起至同年12月18日间,伙同他人以上述方法在南宁市火车站附近的IC电话亭进行非法充值活动,并将其所进行非法充值的200续存卡低价出售,共将本金为9400余元的200电话卡非法充值成面额为61000余元的200续存卡,其中52000余元系非法扩大(市场价值人民币31000余元)。2004年1月15日,阮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南宁市新城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阮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财物,其中被告人陈某窃取财物价值达人民币36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阮某窃取财物价值人民币45000余元,数额巨大,两人已涉嫌盗窃罪。(记者卢荻 实习生 朱新琴 通讯员方平 何红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