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一愚昧母亲带着女儿去卖淫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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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13:31 东北新闻网 | ||||||||
作为母亲,竟亲自将其年仅16岁的女儿领进酒店与嫖客“开房”。近日,哈市道里区法院以介绍卖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 现年38岁的王某是五常市人。由于没有工作,她带着两个女儿靠打零工生活,日子过得很拮据。
今年5月17日,王某带小双到哈市学习美容美发。当母女俩到哈市后,王某发现学习该项美容美发技能的费用需要3000多元钱,这与她仅有的300元钱相差甚远,于是王某告诉小双,只要她“卖”一次身,就可以挣足学费。征得小双同意后,王某将小双领到哈市道里区吴某经营的一从事色情活动的场所。 吴某得知母女俩的来意后,立即找来嫖客潘某。双方商讨价格后,潘某将母女俩带至道里区某酒店301房间。随后,潘某与小双就在房间里开始了卖淫、嫖娼活动。后经人举报,哈市警方当即将王某抓捕归案。 近日,哈市道里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介绍自己的女儿进行卖淫活动,已构成介绍卖淫罪。鉴于王某家中有两个孩子无人照顾,故酌情给予其缓刑处理。(黑龙江晨报侯 波) [编辑: 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