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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交规--生命权与路权的交锋(2)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17:23 央视《新闻会客厅》

  

  主持人:但其他开车的人可能觉得,本来他就不应该违规,我作为司机遵守所有的法
规,为什么出了事儿还得我负这个责任呢?

  荘 伟:我因为在单位也管车,机动车本身来说,它是跟行人来说,它是一个强者,怎么是强者?因为它速度快,因为本身是钢铁的,行人毕竟是肉体,这样的情况下很明显,机动车这方是强者,行人这方肯定是弱者。

  隋 祎:这个生命权大于路权这当然是肯定的,但是比如说当时那种情况下,这个奥拓车如果说它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应急措施,但是这个事故还是发生了,可能是无法避免的,我想这个过错只能说是两边都有,但是不应该是由这个奥拓车来完全地负责。

  荘 伟:对于奥拓车这个例子来说不太合适,但是有一点,首先他是说奥拓车在100米以外已经出现了,已经发现了以后,但是他有一个判断的失误问题,所以我这次我提出了一个很尖锐的意见,就是说在城市路和高速路,如果行人进来这个路以后,法律对司机没有法律直接约束力,没有这个条文,就没写着,司机见着行人,违反的行人怎么处理,采取什么措施,并没有,所以我就说他们是马后炮,为什么是马后炮呢?司机看见了,没有采取,为什么没有采取措施?他没有明确的规定,你像外国有的说,不管行人在什么路上,只要司机看见了以后,必须要采取措施,我在听证会上我分析了几层司机的心理,就是看见行人有几种心理,大致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什么呢?我司机看见了行人以后,我觉得行人应该让我,我不减速,我就冲着行人去了,行人因为这是我的路,我的路权,所以有的还要骂行人几句,你找死啊什么的。

  隋 祎:我想这可能不一定是普遍的现象吧,比如说,一个开车的人他看见前头有一个人,他直冲过去,明知道会出事还要去撞上去,那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主持人:荘伟开车也管车,我估计你了解司机的心理可能更多一点。

  荘 伟:还有一个是司机躲行人,这是第二种情况,司机躲行人又有三种心理,因为马路,我的路比较宽,行人可能比较慢,我这个司机躲行人有三种情况,第一,就是我加速,从他前头开过去,还有一种,行人已经走在这边了,我从他后头开过去,可能略减速开过去。还有一种我就直接冲着行人开,这个行人有可能往前走,有可能往后退,这样的情况下我就可以从中间就走过去了。但是有一点,如果这个行人和这个自行车要发生判断失误的时候,惨剧就不可避免了。这个奥拓车就是。

  主持人:当时隋祎在听证会上,他们说的这些分析什么的,对你有没有说服力?

  隋 祎:我觉得对我没有说服力。怎么说呢,就像刚才庄先生说的情况,在快速路,或者是封闭的道路,或者刚才说的二环路的这个事情,毕竟是行人他错在先,这个车,咱们撇开这个奥拓车,咱们不谈这个奥拓车,因为我自己也碰到过在快速路和五环行驶的时候出现行人和自行车,首先是他们错,而且我们是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应急措施,我们是躲过去了,如果在躲避不及的这种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行人或者非机动车他们肯定是错在先的,这样我们也采取了必要的应急措施,但是事故还是没有避免,我觉得如果让机动车来负全责的话这是不公平的,因为毕竟行人和非机动车是有过错的。

  主持人:今天咱们讨论的话题就是出现事故之后是不是应该负全责,如果我没有过错,我采取措施但是避免不了,但还让我来负全责,这公平吗?

  荘 伟:现在有点媒体有点误导,就是说行人违章,司机买单,这是不准确的,不能走两个极端。我那时意思就是说,就是说行人违反肯定是在先,但是怎么处理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主要是看你反应司机的一些素质,如果司机要是判断失误,比如说本来我就不让他,心里非常气愤,行人违反了,侵犯我的路权了,你就该死。过去沈阳不是实行一个撞了白撞,这个非常不符合人情。

  主持人:所以你担不担心像她说的这种心态的存在,如果说我根本不用负责任,你错了,那我撞了也没关系,你不担心这样的想法吗?

  隋 祎:我想这还是个别现象吧。

  主持人:但是个别也事关于一个生命的生死存亡,很大的事儿。

  隋 祎:我想法律只能是保护大部分人,就是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我觉得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吧,毕竟法律只能是管大面,就是很概括地管,但是极个别的现象还是不太好界定的。

  主持人:你自己是个走路过马路的人,你会不会想如果司机负全责,行人来违章违规也没关系。

  隋 祎:我有时候是这样的。我包括走路和骑自行车,有时候是这样的,特别是上中学的时候。

  主持人:被抓住过吗?

  隋 祎:从来没有。

  主持人:这给你一个什么感觉?

  隋 祎:警察叔叔没时间管我们。

  主持人:您这个开车的人会不会特别担心她这种想法?

  荘 伟:对他们这种人我们不担心,我那天听证会上也说,一般的情况下,被撞死一般是农民,

  主持人:所以你担不担心,你老强调生命权,可是如果强调得多了,可能行人说那我无所谓,反正你也不敢撞我,违规违法的不就更多了吗?

  荘 伟:这次我提出来,司机要约束司机,因为司机是强者,约束机动车,另一方面我还跟法制委员会提出来,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这种违法要加大处罚力度,不能说是放任他们,并不是说你可以在这上走,我们司机就不敢撞你了,但是这是很危险的,万一有个司机刹车失灵,或者说在走神的时候,就很可能要撞上,

  主持人:刚才荘伟说得很清楚,因为司机是强者,他开的更是个钢铁的东西,所以应该格外小心,如果处罚重一点,他心里这根弦一直绷着,那事故就少点了,你不这么想吗?

  隋 祎:这个好像不是处罚的问题吧,我觉得司机机动车驾驶员他承担赔偿责任,这对他来说并不是一个处罚,而是说解决这个交通事故,或者说给这个受伤害的人一个保护。我想每个开车的人都是很注意交通安全的,就是说无论处罚得重不重,每一个人都会首先你作为一个驾驶员,肯定会很注意行人,谁也不愿意给自己找麻烦,我想很多人都是这么说,好多开车的人都说宁可去撞车也不要撞人,就是说千万不要给自己找这种麻烦,所以我觉得,这个和处罚的力度可能没有太大的关系吧,因为毕竟承担赔偿责任更多的是给弱者一个保护,而不是说对司机的处罚。

  主持人:您觉得呢?你觉得隋祎这种想法理想吗?

  荘 伟:有点理想化了。

  隋 祎:但是法律对违规违章也是会做出处罚的呀,比如说扣分、罚钱什么的,我觉得这就是处罚,和承担赔偿责任不是一回事。而且如果神经绷得太紧,会不会更紧张,更容易出事呢?

  主持人:行了,我看出来了,这次听证会开得非常不容易,你们两位的争执很有意思,隋祎从来没有车,但特别同情司机;您开了十几年的车,但一直在强调给司机更多的约束,这个听证会我想是一个非常值得玩味的过程,咱们再回忆一下。

  这是近年来发生的几起车与人之间恶性事故。去年,我国发生交通事故80万起。车祸猛于虎。实事上,在十年的道路交通立法过程中,有关司机和行人的责任赔偿争议,一直起起伏伏。1999年以前,事故责任赔偿奉行的是以责论处,就是说车辆和行人各负其责。可是到了1999年,沈阳等城市出台了一个法规,在交通肇事中,如果行人违章,那么行人就是负担全部责任,这个被简称为“撞了白撞”的规定,引起人们普遍质疑。今年,在生命权大于通行权的呼声中,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则强调了机动车方面的责任,也就有了“司机负全责”的理解和说法。

  今年9月3日下午,在北京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听政会上,16位听证陈述人发表了各自的观点。他们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从报名的332位市民中根据对听证事项所持观点、理由、代表性以及与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等情况,并按照各方意见人数基本相当的原则进选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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