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整改6000余处非煤矿山遏制事故高发势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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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17:47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昌10月25日电(记者吴华国)针对非煤矿山事故高发势头,江西省将对总数达6000余处的非煤矿山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准入制度,所有企业必须在2005年1月13日之前,对照办矿相关条件整改到位,重新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不得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据江西省安监局最新统计分析,今年以来,这个省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多发,
统计表明,各类私营矿山成为事故高发区。在64起事故中,发生在私营矿山的有51起,死亡71人,占比分别高达80%和82%。究其原因主要是:办矿标准低、管理水平差,有的村办企业甚至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违章冒险蛮干现象多;一些地方政府审批不严、监督不力,导致非法生产依然存在。如分宜县“8·17”重大坍塌事故,事前安监人员已发现当地属严重违规开采,并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但由于整改工作没有及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最终导致作业现场头天下午6点放炮,却无人在现场观察管理,第二天凌晨5点天未亮,7名矿工进场装车作业,发生坍塌,当场死亡5人。又如铅山县湖坊镇“9·27”重大坍塌事故,也是在有关部门已经下达停产整改通知后,因未对火工品及时封存,导致有人偷采而发生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