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瑞状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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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23:31 华夏时报 | ||||||||
泛CBD辉瑞状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辉瑞状告国家知识产权局http://www.chinatimes.cc华夏时报·华夏网2004-10-26 本报记者张润东通讯员郭京霞报道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一中院了解到,日前,以生产“伟哥”闻名的辉瑞爱尔兰药品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状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同时该案还涉及到潘华平、天津市联想药业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医
原告诉称,辉瑞研究及发展公司于1994年5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申请号为94192386.X、发明名称为“用于治疗阳痿的吡唑并嘧啶酮类”的发明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1年9月19日公告授予“用于治疗阳痿的吡唑并嘧啶酮类”发明专利权。 2004年1月9日,辉瑞研究及发展公司变更为辉瑞爱尔兰药品公司。 自2001年9月19日起,潘华平、天津市联想药业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地奥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等13个第三人以“用于治疗阳痿的吡唑并嘧啶酮类”专利不符合专利法规定为由,分别向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004年7月5日,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622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认为根据说明书中记载的技术内容并结合所属领域的现有技术,所属领域技术人员不花费创造性劳动,无法确信该专利化合物能够治疗或预防雄性动物勃起机能障碍,因此,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宣告第94192386.X号“用于治疗阳痿的吡唑并嘧啶酮类”发明专利权无效。 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认为6228号决定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程序不合法,导致作出错误的行政决定。原告还认为,6228号决定不仅违反了中国专利法,而且违反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的规定,对“用于治疗阳痿的吡唑并嘧啶酮类”发明专利的专利性提出了高于TRIPS要求的标准,对提交试验数据问题所适用的标准不同于中国加入WTO时所适用的标准而且高于当时的标准。 原告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622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责令被告对第94192386.X号专利重新作出无效请求审查决定,并维持第94192386.X号专利有效。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共有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