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佛惨案”两中国蛇头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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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1:59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陈峰)7名中国人因在中国和西欧之间组织偷渡活动,21日被海牙上诉法庭判处5年至6个月不等的徒刑。其中两名参与了震惊国内的“多佛惨案”,分别被判4年和5年徒刑。 2000年6月18日,一辆荷兰货车载着60名偷渡者,准备穿过英吉利海峡,偷渡到英国。为了避免被发现,他们都藏在货车被密封的后车厢里。全程大约耗时5个小时。6月19日,当
2002年6月,参与组织这60名中国人偷渡的另外7个人,被海牙上诉法庭判刑,最重被判10年半徒刑。涉案的荷兰籍卡车司机佩里·瓦克,也被英国法庭判处14年徒刑。 在当天判决中,法庭认为偷渡团伙的头目、绰号“萍姐”的陈静萍(译音),并未参与“多佛惨案”。上诉法庭以她参加其他偷渡活动的罪名,判其3年徒刑,维持初判。因其羁押时间已有3年,她可能很快将被释放。其他4名中国人因参加这个偷渡团伙,分别被判30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