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老人”找到前妻被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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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3:21 时代商报 | ||||||||
20多年不回家 “流浪老人”找到前妻被拒 新闻回放:周武刚今年69岁,是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51号楼1-6-2的居民,由于房子被儿子卖掉,无家可归,在外流浪多天。10月12日晚,长安派出所警员在巡逻时发现了他,
10月25日,沈阳市救助管理站的负责同志在多方的努力下,终于找到了周武刚的三儿子和前妻,但前妻说儿子无义务认领年近七旬的父亲。 二十多年不回家 10月25日,记者和救助站的负责人在社区领导的帮助下,来到了老人的三儿子周祥伟的家。周祥伟的母亲陈树芝(周武刚的前妻)得知我们的来意后,将我们让进了家中。陈树芝今年65岁,原来是灯泡厂的工人,现退休在家,和两个儿子住在不到10平方米的插间里。 提到周武刚,老人感慨地说:“我和周武刚离婚已经有二十多年了,孩子是我拉扯大的。1980年我们离婚后,周武刚就再也没回过家,对孩子不管不顾,一直过着流浪生活。” 生活窘迫卖掉房子 当谈到北三经街房子时,老人说:“周武刚在沈河区的房子是他继承的产业,原来周武刚的户口、我的户口、二儿子和三儿子的户口都在那边。离婚后,我向单位申请了灯泡厂宿舍,户口就迁到这边了。目前,两个儿子的户口还和他在一块。由于周武刚二十多年都没有回家,也不知道他是死是活,2000年,由于生活比较困难,两个儿子都下岗在家,一商量,就把房子卖了。” 当救助站的负责人问她是否愿意收留周武刚时,老人气愤地说:“我和他离婚都二十多年了,我没有这个义务。他离家二十多年,从来就没有管过孩子,所以孩子也没有义务。” 儿子应该赡养老人 结束采访时,记者就周武刚的问题询问了沈阳市救助管理站的负责人信关维同志,他说:“周武刚的老伴与他离婚多年,因此没有照顾他的义务,但周武刚的儿子还是应该赡养他父亲的。但考虑到周武刚的两个儿子生活确实很困难,也没有能力赡养他的父亲,具体如何处理还要再研究一下。”周武刚究竟安身何处,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时代商报记者于智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