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琐事老父砍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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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3:23 时代商报 | ||||||||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可是家住辽阳市白塔区64岁的葛某竟然因为一点家庭琐事就亲手砍死了亲生儿子并销尸灭迹,儿子失踪7年后,终于真相大白。 昨日,记者从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葛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
1997年11月3日晚上7点多钟,儿子来到葛某的家中。一点琐事惹恼了父亲,父子俩竟然动起手来。打斗中,葛某让后老伴陈某拿来了斧子,亲手将儿子砍死。儿子死后,两人把尸体埋到院子里,可是每次经过埋着儿子尸首的地方,两人总是忐忑不安。2000年10月,两人将尸体挖出,将焚烧后的骨灰埋入市郊的一座小山上。 这之后,葛某开始拈花惹草。这个曾在1973年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的老汉总到外面找不三不四的女人鬼混,陈某和葛某之间出现了裂痕,于是二人离婚。可是没过多久,两人重新走到一起,但葛某更加胆大妄为。陈某忍无可忍,于2003年3月4日来到公安机关,交代了自己伙同葛某杀害葛某亲生儿子的犯罪事实。葛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葛某被判刑的同时,陈某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时代商报记者朱格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