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开展专项大检查 教育乱收费限期清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3:37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吴华东)昨日,市教委、市纠风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物价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到12月10日止,在全市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大检查。 检查重点
据悉,此次检查的重点包括:各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在推行“一费制”后,不按规定收费的;中小学校违反规定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中小学校以举办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或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各类学校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以及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按规定执行“三限”政策,以及在“三限”政策以外自行出台相关收费政策的;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违反规定跨学期收费,高等学校跨学年收费的;高校违规收取赞助费、捐款、点招费、扩招费、转专业费、专升本赞助费、定向费、建校费、跨地区建设费、毕业生就业指导费、毕业生违约金(改派费)、培养费、补考费、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等费用的。 此外,地方政府越权出台教育收费政策,违反规定向学校收费或摊派费用、搭车收费,以及挤占、挪用、平调、截留学校收费资金和教育经费的,也将遭理麻。 举报电话 七部门要求,各相关方面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清退工作:能清退的,要坚决限期清退给学生;无法清退的,要没收上缴国库。 市民凡发现有上述这些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可拨打12358进行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