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游客云南发生车祸续:遇难者可获赔18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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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4:28 东方网 | |||||||||
东方网10月26日消息:前日中午12时5分,云南石林大巴坠湖,造成北京游客5人死亡、20余人受伤。事发当晚,环球世纪旅行社和铁路国际旅行社的负责人从北京飞到了昆明,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此事。 昨日上午死者的9名家属也随环球世纪旅行社的陈经理一起到了昆明。 记者昨日从石林县人民医院了解到,当时送到医院有21名伤者。到昨日下午,4名旅客已出院
北京和昆明旅行社的有关负责人都到医院看望了伤者。环球世纪旅行社的陈经理告诉记者,组团是他们旅行社,接团的是昆明铁路国际旅行社。在昆明市旅游局的协调下,他们将尽快妥善地处理好此事。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死伤者进行赔偿。 据介绍,按照《北京旅游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此次夕阳红专列出发前,旅行社均已给所有游客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朝阳分公司上了旅行社责任险,由于游客都是老年人,旅行社还替游客购买了本是游客自愿购买的个人意外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朝阳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司目前已经准备好了赔偿金,只要事故具体事项确定下来,就会给予赔偿。按照交通事故相关规定,5位遇难游客由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应该是在30万元左右,每位遇难游客最高可获赔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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