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障抢劫被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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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5: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王鑫成兴周记者张焱实习生孙颖)因贪图过路人钱财,一伙歹徒经常晚上在高速公路上设置障碍,造成过往车辆车胎爆裂后再持刀抢劫。昨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了这一恶性案件,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何通勇、覃帮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詹培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吴安福等6人15年至8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
据了解,2003年11月19日至2004年1月30日,何通勇等人经预谋后,在晚上9点以后或凌晨,采取在成都周边的成绵、成南、成渝高速公路上放置石块的手段,造成过往车辆爆胎后再实施抢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