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司机险些被群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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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5:31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郭建军)乘客持残疾人证乘车,却被公交车司机以过期为由将残疾人证没收。双方僵持不下,致使公交车被迫延误10多分钟。这是22日上午发生在省肿瘤医院门前的一幕,司机是否有权没收他人证件也再次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 22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省肿瘤医院门前,一辆3路公交车刚刚到站停下,乘客便蜂拥而上。其中一位乘客登车后出示了残疾人证,公交车司机小贺查验证件后表示,该证件已过
当时,这位乘客及两位同伴情绪都比较激动,认为司机无权没收,随后趁司机离座下车时,将其脖子、手臂扭住,双方剑拔弩张。僵持七八分钟后,在公交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和乘客的劝说下,双方商定到公交公司解决,司机才愤然开车出站。 记者就此事做了采访。太原市公交总公司票务室工作人员表示,司机没收有关假证件、无效证件是他们公司自己的规定,目的是为了防止此类证件在其他车辆上再次使用,保护公司利益。而山西民权律师事务所崔律师则认为,企业保护自身利益无可非议,但如果证件涉及私人财产,企业没有权力没收,如乘客出示过期证件等,应该允许乘客补票乘车。为防止相关证件再次使用,企业应加强识别措施。如因此类纠纷而损害乘客利益则更是不妥。 (来源: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郭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