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解!“野的”处极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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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6:0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昨日上午10时左右,记者来到位于金花镇的汽车报废点时,62辆即将进行报废处理的“野的”已经排成6排,等待被“肢解”的命运。 10时30分,一个工人率先抡起一个大铁锤,重重地砸向车牌号“川AV5422”的红色夏利车,宣告报废正式开始。一个小时左右,这辆本来就摇摇欲坠的出租车就变成了一堆废铁。据统计,2001年至今,一共报废了315台“野的”车。 同时,一车非法空车灯、计价器、电台、顶灯被一把大火焚毁。据了解,这些非法营运器具是1999年至今缴获的,共有计价器364个、空车灯172个、顶灯111个、电台127个。现场访谈“野的”拍卖行不通 公用监察大队监察室的刘建军主任介绍,这62辆车是今年4月份以来挡获的“野的”,“这些‘野的’,拒不接受处罚,我们在向驾驶员公告后仍拒不接受处理。根据程序,我们只有进行强制报废。”“当然,除了集中报废能造成声势外,采用报废而不是拍卖的方式处理这些野的也是迫不得已。”刘建军解释,“一般从事非法营运的野的,多是被淘汰的出租车或者一些车况很差的车,很多车是要过或者已过使用年限,如果采取拍卖方式,手续费用、拍卖成本算下来,绝对比能拍出的价钱高。”刘还提醒市民:“‘野的’车况差,出了事情还没有任何保险,大家最好自觉抵制。” “打野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集中整治非法营运车将本着“发现一个,打击一个,销毁一个”的原则,整治活动中挡获的“野的”如果拒不接受3万元的顶格处罚,也将按照程序,在半年后进行统一报废。本报记者张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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