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烈士要不要看执政效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6:55 齐鲁晚报 | ||||||||
“邹传云副区长是一位非常称职的干部!”珠晖区宣传部长刘传祥对记者说,“他工作很积极,作风很硬朗,没收罗贤汉的三轮摩托车,也是依法办事。” 他说,从1998年起,衡阳市政府就根据中国残联、公安部等5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取缔城市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罗贤汉由于无牌无照并且从事营运,属于被取缔的对象。这么多三轮摩托车在街上拉客,影响市容市貌和相关法规政策,何况一个残疾人开着三轮车拉客
律师 如此执政漠视人权 但衡阳市一位肖律师认为:“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一直明确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权。最大的人权就是生存权,把老百姓逼得没有生计,这本身就说明个别基层干部在处理问题时缺乏人文关怀,他们在依法行政的同时,需要改进工作方法,真正体现执政为民。” “把一个在群众心中有争议的干部评为烈士,老百姓会怎么想呢?” 学生 这副区长逼人太甚 记者在南华大学采访时,一位大三女生说:“三轮摩托车是残疾人的身家性命,这位副区长收了人家的车子,为什么不事先考虑如何安排人家的生活?即使不给车子,也总得拿出一定的补偿吧,至少要向残疾人耐心解释政府的政策吧?把一位残疾人逼上绝路,他是有责任的。” 教师 最多算是因公死亡 该校李老师则情绪激动:“邹传云怎么能被评为烈士?笑话!虽然他是被一位残疾人烧死的,但人家也是被逼无奈。如果一位干部在执行公务时不考虑老百姓的死活,那他就不是烈士,而是一名酷吏。”“他最多算因公死亡!衡阳市有些领导的观点也太旧了。都什么时候了,给荣誉还不看效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不是强调执政效果吗?在评他为烈士之前,是不是该听听老百姓的心声,搞一次民意测评或者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