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获准投资股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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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7:02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4日联合发布并实施《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这标志着,我国保险资金首次获准直接投资股票市场。 根据《办法》规定,我国允许保险机构投资者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直接投资股市,参与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交易,买卖人民币普通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投
目前我国保险业总资产已超过1.1万亿元,据业内人士估算,将有近600亿元保险资金可以直接入市。在此之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局限于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等有限投资品种,保险资金运用收益与运用渠道狭窄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针对这次实施的《办法》,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快速发展,保险资金规模不断扩大,截至今年8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突破万亿元,达到1001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9%,这为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市创造了条件。同时,自1999年以来,保险资金通过购买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投资股市方面也进行了探索,积累了一定经验。保险业在建立保险资金集中化管理和专业化运作机制,建立资金运用风险内控机制等方面也取得了长足进步。 这位负责人表示,股票市场投资风险较高,有效控制好投资风险是保险资金顺利入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关键。《办法》以风险控制为核心,通过制度层面控制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风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