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优先保证供热企业燃煤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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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7:02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针对今冬供暖面临的燃煤价格上涨,煤炭供应紧缺的局面,业内有关专家建议,采取相应政策措施,优先保证城镇供热企业的燃煤要求。 业内专家谈到,通过城镇集中供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是保持城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既定方针。城镇供热由于管网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具有明显的自然垄断性和区域性,因此,除在市场准入环节可以引入竞争机制外,政府负有对供热行业监管的责任。另外,目
业内专家认为,在目前供热体制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换的过程中,为了保证供热企业的正常运行,必须制定和实施适当的政策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支持供热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应优先保证城镇供热企业的燃煤需求,煤炭生产企业要优先保证供热企业的燃煤供应数量,铁路、公路运输部门要优先保证供热燃煤的运输。同时通过保证燃煤供应及价格、财政、税收及其他配套政策,解决供热企业燃煤储备不足问题,减轻和消除供热企业的亏损负担,切实保证满足居民的取暖需求。 我国的城镇供热体制 近几年,集中供热的热费收缴难度越来越大,造成热费大量拖欠,导致供热难以正常进行。从2003年底开始,我国在东北、华北、西北及山东、河南等地开展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一是停止福利供热,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二是逐步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的办法。三是加快城镇现有住宅节能改造和供热采暖设施改造,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和环保水平。四是引入竞争机制,深化供热企业改革,实行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制度。目前,各地的试点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