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服饰市场禁售 40件涉外名商标商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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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8:42 东方网-文汇报 | ||||||||||
记者田玲翠报道 本报讯“本公司产品只在专卖店(柜)销售,不可能在服饰市场和小商品市场销售。”10个具有国际知名品牌的商标权利人的请求,终于让假冒高知名度涉外商标的顽症有了治本措施:昨天,本市工商管理局发出通告,明确从即日起,全市所有的服饰市场和小商品市场,都将首批禁止销售带有路易威登(LV)、芬迪(FENDI)、纪梵希(GIVENCHY)、爱马仕(Hermes)、香奈儿(Chanel)、卡地亚(Cartier)、普拉达(PRADA)、登喜路(Dunhill)、伯爵(PIAGET)、江诗丹顿(VACHERONCONSTANTIN)、万宝龙(Montblanc)、CD(ChristianDior)等40件涉外高知名度商标的商品(包括服装、鞋帽、手表、箱包、皮具、化妆品等,禁售商品的商标名单附后)。 据工商部门介绍,本市的商标假冒侵权案中,发生在商业流通领域的假冒侵权行为占整个侵权行为的70%,而发生在服饰和小商品市场销售假冒涉外高知名度商标商品问题尤为突出,襄阳路服饰市场更是首当其冲。有效制止上述市场售假行为已成为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打击商标假冒侵权行为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 通告规定,凡在本市服饰市场和小商品市场销售该40件禁售商标商品的,工商部门将以涉嫌假冒商标行为立案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昨天,16家著名的小商品市场和服饰市场联合发出倡议,表示要加强市场自律,不允许市场内销售禁售商标商品,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市场经营者,实行“一次警告、两次清退”制度,即对因销售假冒“市场禁售”商标商品而被市场处理或被工商部门处罚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商户,解除进场经营合同或场地租赁合同,清除出市场。 40件涉外高知名度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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