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表示跨国公司不建工会可能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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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9:01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新华)记者从中华全国总工会获悉,对于一大批包括国际知名跨国公司在内,长期不按中国法律建工会的企业,全总将把这些企业列入“黑名单”。 全总基层组织部副部长杨洪林说,针对这些不建工会的“钉子户”,全总可能采取以下措施:与当地政府和企业职工上下合作,对不建工会的企业情况建立名单档案;依法通过上级工会派员帮助企业组建工会;与劳动行政部门合作,对企业提出异议;直至向人民法院
全国人大在最近一次执法检查中发现,一批在华外企都存在多年未建工会或工会组织不健全的问题。 全总法律部部长郭军说:“有些企业借口不建工会是因为没有收到职工这方面的要求,但是他们对上级工会提出建会要求置之不理,还拒绝到企业内部宣传工会情况,这就是在阻挠建会,就是违反了《工会法》。” 全总介绍,许多地方政府规定了工会法具体实施条例,用更灵活有效的手段对违法企业予以惩罚。例如厦门市政府对不建工会的企业征收工会组建筹备金,直到该企业建立工会后再返还这笔资金。(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