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将实施药品安全信用等级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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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9:04 浙江在线 | ||||||||
记者25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我省已着手在药品领域建立信用等级制度。 据介绍,药品领域的信用等级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销售公司,药监部门等。目前我省已对药物不良反应检测进行公告,并建立了质量监测公告制度。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的《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单位,都将根据标准被划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4个信用等级,并给予相应的奖惩。 药品安全信用等级采用动态认定的方法。凡正常运营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单位,在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被列入守信等级,除专项检查和举报检查之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其适当减少或者免除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定期公告其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录,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当优先办理其行政审批、审核手续。 在企业违规以后的一年内,如再无违法违规行为,将相应晋升一个信用等级;如再次发生违规行为,则可将等级下调。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吴妙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