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广阳双胞胎判决书幕后续:主审法官被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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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9:25 燕赵都市报 | ||||||||
日前,廊坊市广阳区法院对于本报报道的“双胞胎”判决书(详见本报10月17日新闻周刊)一事作出积极反映,4名相关责任人受到法纪处理,其中案件主审法官被撤销当前所任的副庭长职务。 广阳法院院长张义林表示,自从5月份发现两份不同的判决书后,该院纪检部门一直在调查此事。在《燕赵都市报》没有报道此事之
前,法院已经做了不少工作。媒体的报道也引起了省市两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目前该院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鉴于调查的情况仍不能认定是哪个人的行为,但两份表述内容不同的判决书客观存在,已经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为了严肃审判纪律,对相关责任人均做了严肃处理。主审法官李玉周(现广阳区法院刑一庭副庭长)负主要责任,原旧州法庭庭长李宝银(现广阳区法院民一庭庭长)负主要领导责任,原旧州法庭副庭长李铁军(现广阳区法院执行庭庭长)负次要领导责任,书记员王建民负有一定责任。故依照相关规定,给予李玉周撤销副庭长职务处分,给予李宝银记大过处分,给予李铁军记过处分,给予王建民记过处分。 张义林同时表示,针对“双胞胎”判决书问题,该院决定从10月20日起至11月20日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