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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港买保险须防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9:40 四川新闻网

  中国西部网消息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内地居民来港购买保险须小心“陷阱”?!该报最近接到一位内地居民投诉,指曾向香港某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并透过保险经纪先后交纳30万元保费,且获得提供收据;但有关保险公司则称并未收到当事人的保费,保单已告失效。

  尽管事件目前仍在调查中,但香港保险业监理处发言人表示,内地居民来港购买保险一定要考虑风险问题,注意自我保护;而业界人士呼吁,为了保障香港保险业的声誉,应该
考虑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有效监管。

  报道称,由于香港保险公司所提供的回报率一般较内地同类公司稳定及完善,信誉也较好,故过往很多内地居民都会选择来港购买保险。但最近吉林省居民于亚新女士却向该报投诉,指她曾于02年在香港一家保险公司为自己和儿子购买了两份人寿保险,其后又透过保险经纪缴交了03及04两年的保费,并收到“正本收据”;没想到,最近却接到保险公司通知,指称没有收到于女士的保费,因此其保单已经失效;而于女士付出的30余万元人民币保费,至今没有下落。

  钱已交两年保单失效

  于亚新将责任归咎于保险公司,她指责说:事件反映香港的一些保险公司专门欺凌内地顾客,令她对香港的保险公司失去信心,她日后再也不会购买香港保险。她又说,身边很多亲戚朋友原本也有意来香港购买保险,但发生这件事后,大家都不敢来了。

  于亚新续称,为讨回公道,她已向香港立法会、保险业监理处等政府部门投诉,希望尽快取回金额。

  香港保险业监理处发言人书面回应媒体查询时称,已接获于女士投诉,现已把有关个案交由保险公司处理,该处会密切关注事件进展。他说,任何投诉案件如涉及保险经纪或代理人的操守问题,事主可向代理人登记会投诉,委员会会在调查后按情况作出适当的处理,包括向代理人作出惩罚。

  发言人补充,虽然保险经纪及代理人均由业界的自律团体监管,但保险公司亦需为其雇员的失职负责。而保险业监理处亦会视乎实际情况,介入申诉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如发现保险公司有刻意逃避责任的情况,处方可能会对该公司采取行动。“法律上赋予我们执法的权力,最严重可勒令保险公司停止运作甚至清盘。”

  业界需约束从业员

  而一位资深保险顾问听闻事件后表示,目前难对此个案作出判断,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内地客大量增加的情况下,香港保险业界需要作出针对性的安排,包括业界更好约束从业人员,同时为内地客提供更多加强自我保护方面的资讯,防止害群之马欺骗内地客,保护香港保险业的良好声誉。来源:中新网【编辑:朱鸿瑜】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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