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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硕士状告母校“不作为” 虚假教育引起反思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9:45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新闻)

  读了3年研究生,声称没学到应有的知识。日前,刚毕业的女硕士生刘芳(化名)以学校没有尽到培养责任、违约为由,将南京艺术学院告到南京鼓楼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校退还2.4万元学费,及银行同期利息。法院已受理此案。

  29岁的刘芳诉称,2001年入校后,学校无故拖延她进入所报专业学习达1年之久,影响了她的专业知识学习。读书期间,有一年多未得到导师任何学术上的指点。导师所做的仅是对她的作业、论文等改改错别字,根本就没尽到对研究生的培养责任。刘芳认为,虽然拿到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她所获取的知识却没达到真正的研究生水平。

  (争议)

  学生该维权学校该反思

  小宝(在读研究生):抛开输赢不谈,这场官司除了唤起学生自我维权的意识之外,更明确告诉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决不能“萝卜快了不洗泥”,文凭的水分该下大力气挤挤了。如果一个学校不能够做到这一点,仅仅以一张有水分的文凭将学生打发了事,是对学生权利的漠视,也是对教育的亵渎。

  小石潭(编辑):你千万别惊讶,此前早有迹象:一是不断有大学生借媒体上呼吁“教授不要逃课”;二是家长愤怒质问学校“大学该上几天学”。学生呼吁——家长质问——毕业生状告,这是他们诉求得不到满足后的自然结果。到了这个地步,学校还能不反思吗?

  官司很难打但值得打

  朱寿荣(读者):这个官司我总觉得不好打。关键是你说“根本没有达到”研究生水平,这没有一个衡量的标准。但再难打也是值得的,因为它触动了目前教育产业最敏感的神经,通过它把一些不正常的现象摆上台面,是很有意义的。据我的一个朋友说,西安有个名牌大学的分校,其学历教育就允许学生提前缴一年学费而提前一年毕业。这种荒唐做法,真是只顾经济效益,而不考虑学生的学业是否合格了。从这个角度来讲,对这种误人误国的虚假教育诉之以法,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官司的意义不在于导师对学生指导得多与少,也不在于索赔几个学费,而在于揭露了虚假教育问题。

  是不是为找工作而炒作

  杨飞(银行职员):导师,只是对学生进行辅导和引导,真的学问还得自己去研究,你不可能要求导师向教小学生一样手把手教你吧?自己没学好,却说是导师、母校的责任。我怀疑这位女硕士起诉的真正目的,我认为她不是为了要回那几个钱,也不是一定要把矛头指向导师,而是为了炒作自己,为了吸引眼球,为了使自己出名,毕竟马上就要找工作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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